
· 廉洁甘图 ·
彭泽(1459—1530年),字济物,号幸庵,甘肃兰州人。明弘治三年登进士,授工部主事,历刑部主事、郎中、徽州知府、河南按察使、保定巡抚,官至兵部尚书、少保、太子太保。
彭泽为官不畏权势、坚持正义。弘治三年(1490年),彭泽任工部主事,地方豪强恶霸杀人,按律应处以辟刑,恶霸买通宦官说情,彭泽拒绝,依法处决恶霸,为太监嫉恨,暗中散布谣言诋毁,彭泽毫不畏惧,买棺木停于住所誓死明志。
弘治十三年(1500年),任徽州知府,革除弊政,百废俱兴。修补学宫,修建紫阳书院,课读诸生,拔其优异者进入学府,有的高中进士。倡导文教,篡修《徽州府志》。 女儿在兰州将要出嫁,彭泽为其购置陪嫁嫁妆,购买了数十件漆器,派人送到老家。其父彭锭知道这件事后非常生气,将所购漆器全部烧毁,并徒步到徽州泽的任所。彭泽惊慌之中出街迎接,并示意从人代背其父行李。彭锭怒斥道:“我能背数千里你不能背数步吗?”(《明史·彭泽传》)进入衙内,泽跪拜请安,彭锭提杖击泽,打完后,背起行李昂然西归。泽深受教育,从此便严以自律,吏治清明,百姓为之建祠。
正德三年(1508年),彭泽任浙江按察使副使,审明疑案,将凶犯绳之于法。巡行浙西两道,赈济饥民,整顿嘉兴等地盐务,兴修水利。正德五年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,巡抚辽东,兼理军务。时锦衣卫指挥廖鹏,借其兄镇守太监的权势,贿赂当道,得以理刑辽东,廖鹏枉法,怨声载道。彭泽不避强权,令有司追查惩治。
展开剩余44%彭泽历任弘治、正德、嘉靖三朝三十五年,为官清忠正直,铁面无私,为明朝一代良臣。
馆藏地址
1.《陇右文库方志库(一)》
K294.2/121/:1-1-29
西北地方文献图书阅览二室
2. 《皋兰县志》
671.65/103.74:3
西北地方文献图书阅览一室
发布于:北京市